宁夏快递企业尚未发生信息泄露 快递员泄露将担责

时间:2014-04-11 09:20来源:宁夏新闻网 作者:张娟实习生王瑞 点击: 载入中...

   大西北网4月11日讯  据华商网报道 日前,国家邮政总局发布《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要求从制度上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进行明确规范,要做到使用、管理、查询有依据,坚决向信息泄露说“不”。那么,宁夏快递公司的情况如何?用户个人快递运单有没有被不法分子利用?4月8日,记者采访了解到,目前我区快递企业尚无发生信息泄露案件。

  没有运单号码不能查询客户信息

  银川韵达快递公司李经理告诉记者,通常情况下,快递运单一式四份,发件人、收件人各一份,快递营业点一份,快递员一份。宁夏各个快递企业对于纸质快递单,要求快递员当天必须集中回库,当面核实交接,然后再由专人收存保管。虽然快递公司每人的职级权限不一样,但是公司规定,查询信息必须要有运单号码,没有运单号码任何人都不能查询,且一次只能查一个运单;对于电子运单,则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专门的电脑上进行一单一号查询,不能大规模查询。如果员工离职则工号停用,密码作废,以后再进不了查询系统。

  运单需在监管部门监督下销毁

  快递公司一年下来要保管几十万张的运单,那么运单的储存有没有期限?到了期限该如何处理?李经理告诉记者,一般快递企业都将快递运单保存不低于一年,且各快递企业不得擅自销毁,需要在邮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。据银川市邮政管理局监察科的武科长介绍,2013年,该局开展了保管期限超过一年的快递寄递详情单集中销毁工作,该局帮助快递企业联系了有相应处理能力的造纸企业,对保管期限超过一年的快递寄递详情单进行集中销毁。

  据了解,我区快递企业尚未发生信息泄露案件。

  快递员泄露用户信息将担责

  那么,此次国家邮政局发布的《规定》到底有哪些具体内容?宁夏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王主任向记者作了进一步的解读。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予以赔偿;属于从业人员违法泄露寄递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,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,并向从业人员追责;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、尚未构成犯罪的,则依照《邮政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;加盟人出现信息安全事故,被加盟人应担责。

  王主任表示,有时客户的个人信息泄密也与用户思想麻痹大意有关。有些用户拿到快件后,没有将外包装上的快递单销毁,而是随手扔掉,导致个人信息在不经意间泄露,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。因此只有用户、快递企业、电商三者都提高防范,才能保证个人信息不泄露。

http://www.nxnews.net/sh/system/2014/04/11/011009274.shtml

(责任编辑:鑫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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